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30毫克,苯甲酸60毫克 )
化学药品,复方
本品为搽剂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外用。一日2-3次;对角化型足癣宜在40-45℃温水中浸泡15-20分钟后,再用药涂搽。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国药准字H42022770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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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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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6-18 09:30:29许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