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内金(醋炒)、清半夏、川贝母、天竺黄、陈皮、钩藤、天麻、朱砂、琥珀。
中药,每片重0.32g(相当于原药材0.3g)
口服。 1.不满一岁一次1/2片。 2.一岁三岁一次1片。 3.四岁至七岁一次2片。 4.八岁至十二岁一次3片,每晚服一次。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每片重0.32g(相当于原药材0.3g)
国药准字Z41020345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2-12-21 21:51:55习娟
好评 2013-02-02 21:27:08冯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