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药品,4ml:8mg(以C18H19N3O计)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通过静脉、肌内注射给药,剂量可以灵活掌握。 1.治疗所致呕吐:用药剂量和途径应视化疗及放疗所致的恶心、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1)成人: ①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明、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②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④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4ml:8mg(按C18H19N3O计)
国药准字H19980013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