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化学药品,2%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10g
国药准字H50020640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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