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亮菌甲素。
化学药品,5mg
本品为黄色片。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50片
国药准字H10940228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2-15 10:40:16施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