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柠檬烯。 化学名称为:1-甲基-4-(1-甲基乙烯基)环已烯。
化学药品,每粒含挥发油0.10ml
口服,每次3-5粒,每日3次,胆道疾病3周为一个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1.部份患者用药后有轻度口干现象。 2.少数患者可出现头昏,乏力,心悸,便秘,口唇疱疹等。
每粒含挥发油0.10ml
国药准字H51023597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12-09 18:28:04李依
中评 2013-10-18 11:10:48未知
中评 2013-09-02 01:26:43许世龙
中评 2013-06-06 09:56:02qin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