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化学药品,0.2g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铝塑包装,每粒0.2g,10粒/板,5板
国药准字H11022551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5-17 22:00:55周焕英
中评 2013-10-21 03:36:03laobian
中评 2013-12-03 08:30:36qianchi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