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化学药品,0.2g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塑料瓶,0.2g,每瓶100片
国药准字H1102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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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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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02-15 00:40:31朱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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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 2013-05-22 18:59:26徐新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