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
化学药品,15g:0.75g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15g:0.75g
国药准字H1097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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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8-05-04 15:05:41赵恒廷
好评 2018-08-03 10:27:31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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