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硫胺、盐酸吡多辛、维生素B12。
化学药品,复方
1.肌内注射:成人每次1支,一天1次;儿童用药遵医嘱。 2.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2支,一天1次。 3.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10ml或来菌注射用水10ml溶解,溶解后加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静脉滴注。
1.偶见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皮痒,肌注局部偶有硬包块,热敷或停药后可逐渐消失。 2.极个别有过敏反应如过敏性哮喘等。
复方
国药准字H2202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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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01-16 07:24:47刘彦利
好评 2013-07-20 23:11:21mimi
中评 2013-07-23 07:25:58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