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肌醇烟酸酯。
化学药品,0.2g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0.2g
国药准字H15020659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9-02 22:58:58付
好评 2013-09-15 17:55:42黄
好评 2013-08-06 03:54:24胡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