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尿嘧啶。
本品为白色乳状溶液。
用于消化系统腺癌,包括胃癌、胰腺癌、肠癌、胆道癌、肝转移性腺癌。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30天为1疗程,总量为10~15g。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国药准字30H9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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