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国药准字8208H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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