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该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 1.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 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
1.本品为局部用药,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极少出现,但不能排除其可能性。 2.全身不良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 3.也可能出现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Stevens-Tohnson’s综合症。
原料药
国药准字H19991381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3-08 20:33:48zjj383
好评 2013-09-06 15:54:07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