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1H21N HCl)
外观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无水乙醇、甲醇
药品类别为皮肤科用药。适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外用:涂抹患处,病拟表而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 1次。 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艘2~4周,严重者可用剑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 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小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
国药准字H20058627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2-12-27 06:10:48文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