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支含主药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辅料甘氨酸、磷酸氢二钠(7H2O)、磷酸二氢钠(1H2O)。)
生物制品,4mg/支
应为类白色疏松体,加注射用水后能迅速溶解。
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50×109)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
根椐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25-50μg/kg体重,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每日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用规定体积的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的大部分不良反应均为轻至中度,且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退。约有10%的临床病人在观察期间有下列一些不良事件出现,主要包括水肿以及发热等.
国药准字S200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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