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莫司汀)
淡黄色冻干粉末
原发性脑内肿瘤和播散性恶性黑色素瘤(包括脑内部位)。(1)恶性黑色素瘤和晚期癌症。(2)不宜手术的原发性脑肿瘤。(3)多发性淋巴转移性恶性肿瘤和白血病。
本品必须在医生严格指导下用药。在使用前立即配制溶液。溶液一经配制,必须在避光条件下给予;静脉输注控制在1小时以上。用4ml安瓿瓶内的无菌乙醇溶液将福莫司汀瓶中的内容物溶解,然后计算好用药剂量,将溶液用250ml 5%等渗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输注。 1.单一药剂化疗包括: 1) 诱导治疗:每周一次连续三次后,停止用药4~5周。 2) 维持治疗:每三周治疗一次。 通常使用剂量100mg/㎡。 2. 联合化疗:去掉诱导治疗中的第三次给药,剂量维持100mg/㎡。
主要为血液学方面的影响,以血小板减少(40.3%)和白细胞减少(46.3%)为特征,发生较晚,分别在应用首剂诱导治疗后4~5周和5~6周达最低点。若在本品治疗之前进行过其他化疗和/或与其他可能诱发血液毒性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血液学毒性。此外还有用药后2h内出现中度恶心和呕吐(46.7%),中度暂时性可逆性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及胆红素升高(29.5%),发热(3.3%),注射部位静脉炎(2.9%),腹泻(2.6%),腹痛(1.3%),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0.8%),瘙痒(0.7%),暂时性可逆性神经功能障
国药准字H20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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