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硝香豆素)
尚不明确。
系双香豆素类抗凝药,适应证与双香豆乙酯相似,能阻碍已形成血栓的扩展,但无溶栓作用。适用于预防和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仅口服有效,奏效慢而持久,对需长期维持抗凝者才选用本品,需要迅速抗凝时,应选用肝素,或在肝素治疗基楚上加用本品。
口服第一日 16—28mg,分次服用,第二日为 5—10mg。维持量:一日2.5—5mg,分次服用。
可引起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引起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可有皮炎,荨麻疹,脱发等。
国药准字H310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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