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羟氨苄)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有特异臭味,微溶于水。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15-20mg/kg,一日2次。 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中暑15mg/kg,疗程10至少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第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本品毒性极低,副作用少而轻,半数致死量测不出,不良反应轻而短暂,服药后偶见胃肠道反应;恶心,腹泻,食欲不振等。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偶见药疹,皮炎。总发生率约为5%,以胃肠道反应为主,总反应发生率为4%;偶可致过敏,对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忌用。
注册证号H2005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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