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6R,7S)-7-[(S)-2-[(2-氨基-2-羧乙基)硫]乙酰氨基]-7α-甲氧基-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8-氧-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七水化合物【分子式】C16H20N7NaO7S3·7H2O 【分子量】667.67
本品可用于治疗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症:(1)呼吸系统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炎、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3)腹腔感染:胆囊炎、胆管炎、腹膜炎;(4)盆腔感染: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5)败血症。
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注射:在静脉注射时,每1g(效价)药物可用20ml注射用水、5%~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滴注:在静脉滴注时,每1g
本品上市后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频度。(1)严重副作用 ①休克 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②全血细胞减少症 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③假膜性大肠炎 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故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2)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副作用 ①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
1.0克(按C16H21N707S3计)
国药准字H2005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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