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可适用于下述由未知病原菌或已知敏感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 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及大叶性肺炎); 合并上(肾盂肾炎)及下泌尿道感染;
本品为胃肠外给药,其剂量、给药方法及疗程决定于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状况及肾功能情况。下列剂量推荐用于肾功能正常的中重度感染的患者。
在头孢菌素治疗期间可能观察到下述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过敏性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药物热;有可能发生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需要紧急处理。
暂无
国药准字H2006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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