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化学药品,1ml:0.1g(10万单位)
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或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1 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单纯性尿路感染对常用抗菌药耐药者每12小时0.2g;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12小时7.5mg/kg,或每24小时15mg/kg。成人一日不超过1.5g,疗
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 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 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 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1毫升:0.1克(10万单位)
国药准字H610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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