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莫司丁
①本品脂溶性强,可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肿瘤; ②治疗实体瘤,如与氟尿嘧啶合用治疗胃癌及直肠癌,与甲氨蝶呤、环磷酰胺合用治疗支气管肺癌; ③治疗何杰金病。
静脉注射成人按体表面积75一100mg/平方米,连用2日,6一8周重复。本品有局部刺激作用,应稀释后静滴1一2小时。 (1)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肝肾功能、肺功能。
一次静脉注射后,骨髓抑制经常发生在用药后4~6周,白细胞最低值见于5~6周,在6~7周逐渐恢复。但多次用药,可延迟至10~12周恢复。一次静脉注射后,血小板最低值见于4~5周,在6~7周内恢复,血小板下降常比白细胞严重。静脉注射部位可产生血栓性静脉炎。 大剂量可产生脑脊髓病。长期治疗可产生肺间质或肺纤维化。有时甚至l~2疗程后即出现肺并发症,部分患者不能恢复。此外可产生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用药后2小时即可出现,常持续4~6小时。 对肝肾均有影响,肝脏损害常可恢复,肾脏毒性可见氮质血症,功能减退,肾
2g∶125mg
国药准字H200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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