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化学药品,0.25g
本品为白色片。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 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的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 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 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0.25g*100s
国药准字H44020758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