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化学药品,50mg(以舍曲林计)
本品为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1,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2,代谢及营养:厌食 3,神经系统:头晕,嗜睡和震颤。 4,精神:失眠 5,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6,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 7,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8,上市后资料: (1)血液与淋巴系统: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减少症。 (2)心脏:心悸及心动过速。 (3)耳及迷路:耳鸣 (4)内分泌: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 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
14s(唯他停)
国药准字H20051076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