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等。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开始使用时, 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 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口服: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剂量1mg,在1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
30mg:30ml(维思通)
国药准字J201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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