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五加、五味子、鹿茸、甘油磷酸钠等。
神经衰弱
1.忌油腻食物。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详见说明书。
每片重0.31g
ZZ-5317-黑卫药准字(1982)第300120号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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