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胍乙啶
化学药品,25mg
尚不明确
1、成人常用量(1)门诊患者起始口服一次10—12.5mg,每日一次,以后每5—7天递增10—12.5mg,直到血压控制,维持量为25—50mg,每日一次。(2)住院患者起始口服25—50mg,每日一次,以后逐日或隔日递增25—50mg,直至血压控制。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0.2mg/kg或按体表面积6mg/m2,每日一次,以后每隔7—10日按体重递增0.2mg/kg或按表面积6mg/m2,直至血压控制。
1.较多的是由体液潴留所致的下肢浮肿,较少见的有心绞痛,气短。2.下列反应持久存在应加注意,以腹泻,眩晕,头昏,昏厥(体位性低血压),鼻塞,乏力,心跳缓慢较多见,视力模糊,口干,睑下垂,头痛,脱发,肌痛,震颤,恶心,呕吐,夜尿,皮疹等较少见。
25mg
国药准字H3102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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