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德微球体的水解、药物扩散及聚合物崩解过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释放特性。在第一次注射的3周内,几乎不会释出任何药物(≤1%所以在首次注射恒德的3周内,药效尚未发挥时,必须对患者投入足够的抗精神病药物。)血浆中的恒德在第4-6周时维持于治疗浓度,而有效成份的最高血浆浓度(Cmax)约在第4-5周出现。药物血浆浓度于第6周后便会迅速下降。每两周注射一次是恒德最理想的给药间隔,并于8周后(注射4次后)达到稳定浓度。
精神分裂症
采用臀部深层肌肉注射的方法每两周注射一次本品。应当在左右两侧半臀交替注射。不得静脉给药。在首次注射本品之后的3周内,应当继续服用原有的口服抗精神病药。
临床试验中,在本品的治疗剂量范围内,报告了下述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常见(>1%)体重增加(1年以上增加2.7kg),抑郁,疲乏和锥体外系症状。在本品剂量达到50mg时,患者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当。
50mg
注册证号H2005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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