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白色粉末。
维生素类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推荐膳食每日摄入量,初生~3岁为5~9mg,4岁~6岁为12mg,7岁~10 岁为13mg,男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5~20mg,女性青少年及成人为13~15mg, 孕妇为17mg,乳母为20mg。 口服:防治糙皮病,每次50~200mg,每日500mg。
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消失。
国药准字H110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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