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
本品可防止用高剂量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进行肿瘤化疗时,引起的出血性膀胱炎等泌尿系统上皮毒性。 与抗肿瘤化疗药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合同,作为泌尿系统保护剂。
静脉滴注,常用剂量为化疗药的20%,分三次于化疗同时,化疗后4h,8h滴注。
国药准字H2010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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