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
用于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急救治疗和中毒后期或胆碱酯酶(ChE)老化后维持阿托品化。
肌肉注射,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 轻度中毒 1-2mg(支),必要时伍用氯解磷定500-750mg。 中度中毒 2-4mg(支),同时伍用氯解磷定750-1500mg。 重度中毒 4-6mg(支),同时伍用氯解磷定1500-2500mg。 首次用药45分钟后,如仅有恶心、呕吐、出汗、流涎等毒蕈碱样症状时只应用盐酸戊乙奎醚1-2mg(支);仅有肌颤、肌无力等烟碱样症状或ChE活力低于50%时只应用氯解磷定1000mg,无氯解磷定时可用解磷定代替。如上述症状均有时重复应用盐酸戊乙奎醚和氯解磷定的首次半量1
用量适当时常常伴有口干,面红和皮肤干燥等。如用量过大,可出现头晕,尿潴留,谵妄和体温升高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国药准字H2005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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