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曲酶)
化学药品,1ml:10BU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1. 急性脑梗死;2. 改善各种闭塞性血管病(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深部静脉炎、肺栓塞等)引起的缺血性症状;3. 改善末梢及微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晕动病)。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1. 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2. 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量减至5BU隔日点滴。急性脑梗塞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 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
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主要为注射部位出血,创面出血,头痛,头晕耳鸣,偶有轻度皮下瘀斑,鼻衄,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皮疹,发热,血GOT,GPT,BUN,Cr升高及尿潜血阳性。罕有引起休克的情况,故应仔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时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等妥当的措施。
国药准字H2003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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