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化学名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化学药品,1mg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国药准字H2008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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