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除主要活性成分外,还含有以下赋形剂 :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和注射用水。
注射剂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20mg/2ml/支
注册证号H20020508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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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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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