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每片含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橙红色。
适合于结核病的初治和非多重性耐药的结核病患者的4个月维持期治疗。
成人常用量:口服,体重<50kg者,一次口服利福平0.45g、异烟肼0.3g,一日1 次。体重≥50kg者, 一次口服利福平0.6g、异烟肼0.3g,一日1次。于饭前30分钟或饭后2小时服用,一般疗程为4个月。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畏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不良反应表现为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及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 3.变态反应包括发热,多形性皮疹,淋巴结病,脉管炎,紫癜,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大剂量间
国药准字H20020228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