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钠)
化学药品,2ml:1.25万单位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 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⑴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 8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5000~20000单位;每24小时总量约3000O~40000单位,一般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⑵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单位,之后,或按体重每4小时100单位/kg,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⑶ 静脉滴注: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000单位作为初始剂量。⑷ 预防性治疗:高危血栓形成病人,大多是用于腹部手术之后,以防止深部静脉血栓
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进行急救(l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50U肝素)。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9天,故开始治疗1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肝功能不良者长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酶-Ⅲ耗竭而血栓形成倾向。
国药准字H340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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