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溴酸山莨菪碱)
化学药品,1ml:10mg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用于感染中毒性休克、解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缓解平滑肌痉挛、眩晕症。
肌注:每次5-10mg每日1-2次;静脉:①感染中毒性休克:依病情决定剂量,成人静注每次10-40mg,小儿每公斤体重0.3-2mg,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将本品5-10mg加于5%葡萄糖液200ml中静脉滴注,随病情好转延长给药间隔,直至停药,情况无好转可酌情加量。有机磷中毒的解救用量视病情而定。
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近物模糊等,个别患者有心率加快及排尿困难,多在1-3小时消失,长期应用无蓄积中毒。
国药准字H220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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