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甲烟胺)
不同剂型性状不同。
1.用于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术后综合征。2.用于肝功能障碍、肝源性黄疸、急性肝炎恢复期。3.用于胃炎及十二指肠炎、急性肠炎、结肠炎、胃溃疡等。
暂不明确
少数患者可出现胃部不适,偶见头晕,腹胀,胸闷,皮疹等不良反应,但不影响治疗,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对肝脏碱性磷酸酶和三磷腺苷酶无影响。
国药准字H4302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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