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膦酸二钠)
化学药品,60mg(以C3H9NNa2O7P2计)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 血钙 mmol/L 4.0 mg%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国药准字H20083741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