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尼莫司汀。化学名称1-(4-氨基-2-甲基-5-嘧啶基-)甲基-3-(2-氯乙基)-3-亚硝基脲盐酸盐。
化学药品,25mg
常用剂量:2-3mg/次,其后根据血象停药4-6周,或2mg/次,隔一周给2-3周后,根据血象停药4-6周。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本品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的比例溶解。供动脉或静脉给药。
用药后会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出血倾向,过敏症,肝肾功能损害,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内炎,腹泻。偶出现间质性肺炎。也可乏力,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有时出现GOT,GPT和BUN上升,蛋白尿。
国药准字H200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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