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化学名称为:硫酸长春新碱。
化学药品,1mg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1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1.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环,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2.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3.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4.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国药准字H32026431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9-26 11:03:37yinli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