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盐酸洛美沙星。
化学药品,0.3g(按C17H19F2N3O3计)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白色片剂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0.3g
国药准字H44025285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8-05 18:26:59李先生
好评 2013-03-10 01:28:56李冬冬
好评 2013-10-19 07:21:07胡玉平
中评 2013-08-21 03:20:30刘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