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
化学药品,0.3g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0.3g*4s
国药准字H13022582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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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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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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