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其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化学药品,80mg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尿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国药准字H43020240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